东盟与中日韩(10+3)合作
【发展历程】
东盟与中日韩(10+3)合作源于1990年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提出的“东亚经济集团”(EAEC)设想。1995年,在曼谷举行的东盟峰会提议举行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晤。1997年,首次东盟与中日韩(时为9+3,柬埔寨加入东盟后称10+3)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吉隆坡举行,正式启动东盟与中日韩合作进程。2004年,各方一致同意,将10+3作为建立东亚共同体这一长期目标的主渠道。
【成员】
东盟10个成员国(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与中国、日本和韩国。
【主要机制】
10+3合作作为东亚合作的主渠道,已在财金、粮食、减贫、灾害管理等24个领域开展了务实合作,建立了65个对话与合作机制,形成了以领导人会议为核心,以部长会议、高官会、东盟常驻代表委员会与中日韩驻东盟大使会议(CPR+3)和工作组会议为支撑的合作体系。
领导人会议是最高层级机制,每年举行一次,主要对 10+3发展做出战略规划和指导,迄已举行19次。17个部长级会议机制负责相关领域政策规划和协调。高官会负责政策沟通。CPR+3负责就合作具体问题进行协调。此外,10+3框架下还建有官、产、学共同参与的东亚论坛(EAF)及二轨的东亚思想库网络(NEAT),为10+3合作提供智力支撑。
【重要文件】
《东亚合作联合声明》(1999年)、《东亚研究小组最终报告》(2002年)、《关于10+3领导人会议的吉隆坡宣言》(2005年)、《第二份东亚合作联合声明》及《2007—2017年10+3合作工作计划》(2007年)、《10+3合作应对全球经济和金融危机联合新闻声明》(2009年)、《10+3粮食安全和生物能源开发合作华欣声明》(2009年)、《清迈倡议多边化协议》(2009年)、《10+3大米紧急储备协定》(2011年)、《关于纪念10+3合作15周年的领导人联合声明》(2012年)、《关于10+3互联互通伙伴关系的领导人声明》(2012年)、《东亚第二展望小组(EAVGII)报告》(2012年)、《2013—2017年10+3合作工作计划》(2013年)、《10+3关于促进可持续发展合作声明》(2016年)、《10+3关于积极老龄化的声明》(2016年)。
【中方参与情况】
中方重视10+3合作在东亚合作进程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参与了10+3各领域合作。江泽民主席、胡锦涛副主席、朱镕基总理、温家宝总理、李克强总理先后代表中方出席了历次10+3领导人会议。
2016年9月,第19次10+3领导人会议在老挝万象举行,李克强总理出席会议。李总理表示,10+3合作走过19个春秋,取得了重要成就。去年以来,10+3各领域务实合作又取得新进展。明年将迎来10+3合作20周年,各方应以此为新起点,巩固10+3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主渠道作用,谱写东亚合作新篇章。李总理就10+3合作提出六点建议:加强金融安全合作,深化贸易投资合作,推动农业和减贫合作,促进互联互通建设,创新产能合作模式,增进社会人文交流。
http://world.gmw.cn/2017-11/05/content_2670185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