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首票享受中韩自贸协定货物通关进口关税税率降低2.6个百分点


近日,西藏首票享受中韩自贸协定税率进口货物在拉萨海关顺利通关。这是西藏企业从韩国进口的一批制氧器材,进口关税税率降低了2.6个百分点,减少了企业的进口成本。

记者从拉萨海关了解到,这批制氧机货物总值362.74万元,从韩国直接运输至我国境内,由天津海关转关至拉萨海关办理通关手续。拉萨海关工作人员介绍说,该批货物可享受中韩自贸协定项下10.4%的协定关税税率,与2015年12月20日之前享受的最惠国税率相比,降低了2.6个百分点,使得该票货物少缴关税、增值税15万元。

据介绍,中韩、中澳自贸协定于2015年12月20日起正式实施。在我国已签署的自贸协定中,它们分别是涉及国别贸易额最大、贸易投资自由化水平最高的自贸协定。该协定经过20年过渡期后,韩国将对92%税目数的中国原产货物实行零关税,我国将对91%税目数的韩国原产货物实行零关税。

拉萨海关工作人员表示,中韩自贸协定实施后,对百姓而言,最直接的实惠就是由关税减让带来的进口货物成本降低,价格更低。此外,出口企业也可获得较好的出口机会。(记者 常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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