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自贸协定》生效半年 广泛惠及两国企业


中国网7月2日讯(记者 吴琼静)6月30日,中韩自贸区政策研讨会在京召开,中国海关总署和韩国关税厅的代表就《中韩自贸协定》优惠税率适用条件和审核要点、原产地证书签发、进出口企业通关事物等议题与参会者进行了广泛、深入探讨和交流。中国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副司长徐慧筠、韩国驻华大使馆经济公使朴银夏、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张顺出席开幕式并致辞。来自中韩两国政府、商协会和企业的200多名代表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研讨会上,韩国关税厅自贸区协作官林昌焕为大家详细解读了《中韩自贸协定》优惠税率及原产地证明规则,他介绍了韩国原产地规则的主要内容,讲述了《中韩自贸协定》原产地证明适用方法。海关总署国际合作司协议处处长何彤以“推进贸易便利化,助力中韩自贸区发展”为主题,剖析了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在自贸协定中的作用,讲解了《中韩自贸协定》中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章节的重要特点,介绍了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的重点条款。

  此外,海关总署原产地办公室、中国贸促会原产地签发机构、韩国关税厅、中国韩国商会及大韩商工会议所等机构的嘉宾,针对适用自贸协定优惠税率的重要问题进行了具体的政策解读和操作指导,意在帮助中韩两国企业有效利用优惠政策、降低贸易成本、扩大贸易和投资规模。

  《中韩自贸协定》已经于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是迄今为止我国对外签署的覆盖领域最广、涉及国别贸易额最大的自由贸易区。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张顺在接受中国网记者采访时指出,“《中韩自由贸易协定》的实施为中韩两国经贸合作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为两国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澎湃动力,将广泛惠及两国企业和两国人民”。

  中国贸促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海关和贸易便利化委员会副主席、中海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秦阳在接受中国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贸易便利化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复苏、提振贸易低迷的新引擎,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国家的贸易便利化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多次明确要求尽快提高中国的贸易便利化水平,为中国对外贸易尽快营造一个简化的、协调的、透明的、可预见的崭新环境”。

  本次研讨会由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中国韩国商会、大韩商工会议所主办,中国海关总署、韩国驻华大使馆、韩国关税厅协办,旨在为中韩两国政府和企业提供一个交流与合作的平台,共同探讨中韩自贸区框架下的经贸投资新形势及新机遇,帮助中韩两国企业更好地了解和利用《中韩自贸协定》的优惠政策,探讨解决企业海关通关及原产地证书适用优惠税率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http://finance.people.com.cn/n1/2016/0702/c1004-285186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