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达成四方面共识 同意尽早启动海空联络机制
中国网1月29日讯 在29日的国防部例行记者会上,国防部新闻发言人杨宇军介绍,1月中旬,中日两国防务部门在日本东京举行了海上联络机制第四轮专家组磋商,双方达成了四个方面的共识。
记者:据报道,中日两国防务部门1月中旬举行了海上联络机制第四轮专家组磋商。请问双方达成哪些具体共识?该机制将于何时启动?中日双方是否将逐步恢复其他领域的防务交流?
杨宇军:1月中旬,中日两国防务部门在日本东京举行了海上联络机制第四轮专家组磋商。双方达成了四个方面的共识:一是确认了此前双方就机制达成的各项共识,主要包括机制的目的、构成、运行方法以及相关的技术规范。二是就更改机制名称达成一致,中方提议将机制名称由“海上联络机制”更改为“海空联络机制”,日方同意中方提议,这将有利于双方就海上和空中安全问题进行交流磋商。三是双方一致认为,海空联络机制启动运行的基本技术条件已经具备,同意尽早启动该机制。四是就完善通信规则达成共识。
需要强调的是,中日防务关系是两国关系重要而敏感的组成部分。前不久,中日双方就处理和改善中日关系达成了四点原则共识。日方应信守承诺,采取切实措施,为包括防务关系在内的双边关系的改善,发展不断积累积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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