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时报社论:中韩FTA实质谈判结束,台湾必须严肃面对并积极因应
中韩领导人在北京APEC年会期间公开宣称,双边FTA实质谈判已结束,预计明年上半年正式签署,最快在年中生效实施。经济部随即发布,中韩FTA生效实施后将导致台湾的国内生产总值(GDP)下降0.5%,呼吁朝野各界应严肃面对。然而,反对人士却严词批判政府夸大其辞,在恐吓民众。真相究竟如何?
据媒体报导,中韩FTA目前涵盖货贸、服贸、投资、金融及通讯等22个领域,双方承诺未来正式签署时将以负面列表模式,继续展开服务贸易谈判,并基于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列表模式展开投资谈判。
中韩FTA有关货品贸易关税减让,大陆承诺对韩国制造7,400项货品降低关税,其中有1,258项的关税立即降为零,71%的韩国制品在未来10年内逐步取消关税;韩国也会在10年内取消79%或9,690项大陆产品关税。预计未来20年内,韩国对大陆出口,91%项数的货品(或85%贸易额)将免除关税;大陆对韩国之出口,也将有92%货品项目(或91%贸易额)取消关税。在农副产品方面,两国将对70%以上货品项目(或40%贸易额)消除关税;部分敏感项目如汽车、稻米和部分农副产品,则完全排除在协议之外。
韩国与台湾的产业有高度重迭性,主要出口市场雷同,出口商品结构也相近,因此,可以说,韩国是台湾最主要的贸易竞争对手。两国主力出口产品,尤其机械(含机电)、光学、纺织、石化、钢铁等产品,估计重迭率高达75%,扣除零关税部分,重迭率还有31%。目前台湾对大陆出口货品,还有2,700多项要缴关税,其中关税高于5%的货品,与韩国输出大陆货品的重迭率达24.6%。这些货品对大陆出口,韩国在FTA照护下享受免关税优惠,台湾货品无法享受同样待遇,势必处于竞争劣势。
有人批评,中韩FTA尚未签署,签署后距离生效实施也还需要一段时间,何需恐慌;又称,以各国执行FTA的经验,利用率大多在三成左右,只有少数超过五成,而且双方关税也不是立即降为零,对台湾之冲击有限。此外,也有人质疑,韩国虽然对外签署FTA之进展遥遥领先台湾,但从效益来看,譬如韩国与美国、欧盟签署FTA后,其出口实绩并未显著改善,中韩FTA会创造多大的经济效益,根本是未定数,不应夸大该协议对台湾经济可能造成的影响。
其实,以欧盟市场为例,尽管受到欧债危机的冲击,韩国对欧盟出口出现衰退,不过,若只看受惠于韩欧盟FTA的产品,则在2011年FTA生效实施后,韩国对欧盟出口呈现逆势成长(成长16.5%)。韩国货品在欧盟市场的占有率逐年增加,而同期间台湾在欧盟的市占率却呈现下降趋势。
在美国市场,韩国与台湾的市场占有率也出现消长情况,韩美FTA生效前后,韩国的市占率从2.57%增加至2.75%,而台湾的市占率则从1.83%下降至1.68%。此外,韩国与东盟之FTA在2007年6月生效,迄2013年底,韩国对东盟国家之出口增加1.12倍,而同期间台湾对东盟出口只增加62%。
上述台湾对欧盟、美国、东盟的出口表现都不如韩国,有无FTA下的关税减让优惠,无疑扮演一定角色。因此,各界担忧中韩FTA可能对台湾经济不利,绝非杞人忧天。将来在大陆市场上,台湾货品需负担关税,譬如石化产品,关税在6.5%~10%不等;其他货品,如纺织成衣平均关税约11.4%,光学器材(9.9%),化学品(6.5%)、电机设备和机械(8.3%)、塑橡胶制品(9.4%)、基本金属及其制品(7.3%)、运输工具(13.1%)等,全部工业产品出口至大陆的平均关税达8.87%;相反的,韩国产品销往大陆的关税大幅降低,台湾相关产业在大陆市场受到的竞争压力只会增加,2016年后将更加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