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民间团体签署正式协议 将设遗留化武救济基金



环球网报道 记者 王欢为长期援助日军在华遗留化学武器的受害者,日本的律师团体和中国民间团体“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于10月28日在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签署了协议,将于2014年内设立受害者救济基金。


  日本共同社10月28日透露称,这是中方首次参与设立遗留化武救济基金。该基金名为“毒气受害者支援和平基金”。协议中未写入具体金额,中方将首先出资200万元人民币。日方将呼吁日本企业等加入基金,以建立稳定的援助制度。

  报道称,在中日两国政府间对话陷入停滞的当下,此举意在由民间主导推动对受害者的救济,与涉及历史问题的战后补偿无关。

  日方成员南典男律师表示:“希望通过民间团体间的合作构筑日中信赖关系,使受害者能够方便地接受治疗。”

  报道介绍称,在协议签署前,中日双方的律师等在哈尔滨召开了研讨会。与会者介绍了苦于记忆障碍等后遗症的遗留化武受害者情况。

  “二战”日军在侵华战争结束时遗弃了大量有毒化武。黑龙江省等地频繁发生遗留化武毒气外泄导致居民中毒的事故,受害者估计多达近300人。

  共同社称,日本政府此前曾为部分毒气事故支付过医疗费,例如为2003年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发生的遗留化武毒气事故向受害者支付了3亿日元(约合人民币1700万元)。不过,这部分费用早已用尽。相关援助制度也未能完善,受害者处境艰难。


  http://news.sohu.com/20141029/n405568460.shtml